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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大学生缴纳2013年医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116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沪医保中心[2013]4号)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在校大学生缴纳医保费用的相关事务安排如下:

1、缴纳医保费用人员:2011年、2012年入学并注册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0820092010延长至该年级段的学生),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在此医保范围内。

2、缴纳金额:2013年度为90/人。

3、费用收缴流程: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收缴,收齐后携缴费单和缴费人员名单以学院为单位集中至财务处现金报销窗口缴纳,缴纳时间为:3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2:30-1400。缴费单、缴费人员名单表格见附件。

4、缴费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shzonghe@126.com,表格命名方式为:2013医保-学院名称-人数-金额。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