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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学科学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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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及成果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0

我校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及成果评价统计工作即日开始启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科研项目统计

  

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表电子版由科研处于12月8日起陆续发放到各二级学院(中心),由科研秘书转发给项目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成员对项目的参与度、贡献度大小填写科研分并签字,科研秘书在规定时间(见分配表)收齐纸质分配表并汇总后交至科研处。


二、科技论文统计

1.登陆管理系统(http://kyxt.shiep.edu.cn/)后点击左边栏的“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进入论文成果库,点击右上方的“新增”,即可添加论文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

注意:SCIE、SSCI、CSSCI来源期刊请选择“检索期刊库”,查询后录入;EI来源期刊选择“直接录入”,并提供书面证明。北大核心期刊请选择“2020北大核心”,否则按一般刊物计分。

2.论文信息提交完毕后,作者还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材料右上角标明科研管理系统生成的论文编号、并将作者、署名单位、ISSN号用记号笔标出)到相关部门,等待审核。

3.论文数据在线提交截止日期20231210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交到科研处,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

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信息填写须完整准确,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刊号页目录、论文首页、作者介绍页。

2各二级学院(中心)的教工向本院(中心)科研秘书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由科研秘书校对,审核通过后汇总复印件上报科研处。

3其他部门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科研处校对审核。

4教工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论文审核状态

“学院通过”:各二级学院(中心)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研处审核;

“学校通过”:科研处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退回”:科研处已审核但不符合要求,须修改后重新提交;

“不通过”:科研处已审核,确定不能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4.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工(我校教职工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做博士后、在外访学、在外校指导博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未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5.中文期刊名称、SCI、SSCI、CSSCI来源期刊必须从系统中选取,若系统中没有,请向科研秘书反映。

、学术著作统计

2023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经所在学院(中心)认定,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11前统一向科研处上报著作原件1和《上海电力大学学术著作认定表》纸质盖章原件1份(附件1)。(机关教师根据所属学科将申请表提交到相应的院部

科研处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学术著作工作量分配表等发放到各二级学院(中心)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中心)办公室,并于12月20日前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四、获奖成果统计

获奖教师填写附件2获奖项目登记表,发送到金雯雯老师OA邮箱,并12月11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交到科研处。获奖成果工作量积分分配表由科研处发放到各二级学院(中心),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中心),并于12月20日前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五、标准统计

标准正式出版后,教职工填写附件3标准登记表,由科研秘书汇总后12月11日前将登记表和标准电子版发送到金雯雯老师OA邮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标准工作量分配单等发放到各二级学院中心,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中心,并于12月20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理论文章统计

    教职工将正式出发表的理论文章证明材料交到各二级学院(中心,并填写附件4,由科研秘书汇总后1215将证明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金雯雯老师OA邮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计算工作量和绩点。

 

请各部门及全教工积极配合。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

科研项目:项目管理科 钟丽莎 ;

科技成果:科研成果科  金雯雯

材料送交地址:杨浦校区行政中心805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2室


附件:

1、上海电力大学学术著作认定表(2021版).docx

2、获奖项目登记表.xls

3、标准登记表.xls

4、理论文章登记表.xls

 

  科研处

2023年11月30日